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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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倡议

  创建文明城市,全民在行动。一个美丽的城市是一个城市市民的美丽形象,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向往,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是我们共同的期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倡议(一)

  市民朋友们:

  城市因文明而美丽,人民因城市而自豪;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文明在心中:坚持文明从心开始。弘扬仁爱之心,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树立诚信之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倡导孝敬之心,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增强责任之心,加强个人品德建设。

  二、文明在口中:不随地吐痰;不吵架斗殴;不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高谈阔论;参加会议时,主动关闭手机。以优雅得体的文明言行,塑造灵武人文明形象。

  三、文明在手上: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物。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四、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坚持走斑马线;驾车不超速超载、不乱停乱放;乘坐公交车不拥挤、不争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五、文明在行动:不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推动移风易俗,树立良好家风民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活动,在参与各类创建活动中提高素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文明从我做起,创城我作贡献。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用我们的勤劳和汗水、爱心和智慧,为灵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倡议(二)

  文明规范停车倡议书

  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增长,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日照市创城办、市文明办、市交警支队向广大驾驶员、车主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含摩托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路沿石以上的非机动车停车区,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 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一车不要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尽量停放在停车场内。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

  四、街面、门前、小区内车辆不停入绿地,不堵占消防通道,道路拐弯处请尽量不要停车,停放车辆要在路面指定车位,不挤占相邻车位,不影响其它车辆出入位。

  五、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美丽日照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创城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主人公,规范停车,文明共享。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在即,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附:文明停车常识及处罚标准

  机动车临时停放必须在施划的泊车位标线内,按道路顺行方向有序停放;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得逆向或并列停放;不得超出泊车位划线外停放。

  对不沿顺行方向停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拒绝驶离和违反禁令标志停放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移车辆并对驾驶人分别处以罚款100元,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日照市创城办 日照市文明办 日照市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9月10日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倡议(三)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文明城市是一张最直观的城市名片,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综合影响力。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作为怀远人民,我们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

  一、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用实际行动为城市文明创建增光添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创城活动,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市民,为我县创城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争做文明理念的“倡导者”。不学礼,无以立。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我们要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革除陋习,文明礼让,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共同的价值引领,切实践行《蚌埠市公共文明行为八条》,将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软实力”。

  三、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成果大家享。我们要踊跃参加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提升自我,自觉参与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志愿劝导等文明实践活动,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穿睡衣和拖鞋上街、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共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秩序。以我们的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助力创城工作开展。

  “文明怀远 你我同行”。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团结一心,共同创城。用你我的热情和汗水,为我县的创城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怀远县委宣传部

  2019年8月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倡议(四)

  倡 议 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2006年我县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1年成功通过省文明委复评。今年9月左右,我县将再次迎来省级文明城市复评,这既是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一次重要检验,也是对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的一次“大检阅”,更是全面建设更高质量的“特富美安”慢城大花园的重要举措。在此,向全体市民倡议如下:

  一是美化环境有我,建设洁美家园。建设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人人有责,家家受益。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参与清洁环境整治,从不随地吐痰做起,从不乱丢垃圾做起,不乱堆杂物、不留卫生死角、不损坏花草树木、不乱张贴“牛皮癣”,自觉抵制影响城乡环境面貌的不文明行为。

  二是传承家风有我,共建德美家庭。优良的家风是我们每个市民的共同愿望,需要大家一起打造和维护。广大市民要遵守居民公约,大力弘扬家庭美德,自觉抵制不健康、不文明行为,踊跃参加联创行动日、一小时义工等志愿服务,共同营造服务社会的良好氛围。

  三是文明出行有我,维护公共秩序。文明、礼让、秩序的出行环境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表现。广大市民要做到礼让斑马线、遵守信号灯、排队上下车、过街不翻栏杆、车窗不抛垃圾。积极参与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文明活动,不攀爬雕塑、不损坏景观,坚持光盘行动,多采用公交车、公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增强文明出行的自觉意识。

  四是惠美礼仪有我,树立文明新风。一座城市的“大文明”由每个市民的“小文明”凝聚而成。广大市民要积极践行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喧哗,爱护公物。参与五水共治、护河护绿、扶弱助残等文明城市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展示“何处心安·慢城常山”的精神风貌。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倡议(五)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经开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一个“开放、融合、创新、和谐”的美丽经开,是我们全体经开人共同的愿景和追求。目前,我区正在全力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作为城市文明的参与者、传播者和受益者。在此,我们特向全区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遵规有礼我先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自身言行,做到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摆、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乱倒、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喧哗,用实际行动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文明交通我先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驾驶车辆礼让行人,不野蛮驾驶,不争道抢行,不乱鸣喇叭,不酒后驾驶,不乱停乱放,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让文明交通在我区蔚然成风。

  诚信经营我先行。各行各业经营者自觉按照行业标准和经营规范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真诚待人,诚实办事;勤奋敬业,守时履约,讲信誉、重信用,做到文明服务、热情待客、依法经营,推进全区诚信体系建设。

  热心公益我先行。热心公益事业,踊跃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投身助老扶残、扶贫帮困、邻里守望、法律援助、卫生清洁、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别人遇到困难时乐于伸出援助之手,让爱心善举无处不在,齐心协力打造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健康生活我先行。自觉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饮食观念,不在无卫生保障的街头摊点就餐,坚决抵制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受健康教育,学习健康知识,参与健康促进行动,讲究个人卫生,注重体育锻炼,让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城市前进的脚步。

  市民朋友们!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增强文明意识,提高文明素质,争当文明市民,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共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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