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29 11:09:07 由 wk 分享 浏览

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参考

制定好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是为了更好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篇1】

一、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借阅和管理;根据读者需求,开展复制、代查、咨询等服务工作,维护阅览秩序。

2、坚守岗位、热情服务;按章理事,以理服人。

3、定期对校内所有资料进行清理,督促外借资料的归还、追偿。

4、年初拟定图书资料采购计划,经校领导同意后,负责计划的实施。

二、借阅规则

1、借阅对象原则上只限本校教职工。

2、外单位读者如需查阅资料,需缴纳一定的资料检索费和押金。

3、借阅时间限制:文学类借期2月,其它类借期3月。到期自觉归还。

4、珍本、独本图书和现刊(报)只限在馆内查阅,概不外借。

5、读者对所借图书和过刊要爱惜,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画,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6、每人每次借阅总量不得超过5册。

7、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与整洁,遵守馆内规章制度,爱护各种设施,不得携带有碍安全的物品入馆。

8、读者调离本单位时,应及时与图书馆联系,办理图书资料清退手续。图书资料未还者,不办理相关手续。

9、读者须在闭馆前15分钟离开,以便工作人员整理图书。

三、对丢失、损坏书刊资料等违章行为的处理办法

1、读者借阅书刊资料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等情况,应交本馆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

2、读者损坏书刊资料(如批注、涂改、卷折、污损、圈划等),程度较轻者,按书刊原价的15%—30%收取赔偿费。如损坏较重,必须加工修补后方能继续流通者,应交付修补装订费。

3、读者撕剪、损坏或遗失书刊,要进行赔偿。

4、损坏、遗失书刊如无明确标价,可酌情定价。

5、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资料应主动向图书馆说明情况并办理赔偿手续。不主动赔偿者,可由图书馆提出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财务处从其岗位津贴中扣除。

6、对盗窃书刊资料者,除追回被盗书刊外,视情节轻重按原价的5—10倍罚款。

7、读者借阅书刊资料应按期归还,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还者,按每册每天0.3元的标准收取逾期费。

具体赔偿标准,由校图书馆参照市图书馆相关标准执行。

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篇2】

1、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图书每月更换一次。所以捐献时请写好姓名,以便日后归还。

2、每天早晨7.30到8.00为读书背诵时间,要认真读书,不许借阅及还书。中午2.00-2.30为班级默读时间,课间为还书时间。

3、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要签好书名、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

4、每次借书必须经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确认签字后方可将书拿走,归还时也必须有图书管理员的签字并注时归还时间。

5、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一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

6、借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交负责的同学进行登记。

7、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严禁涂画、撕割,如有污损、撕割、涂写或丢失,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

8、所借图书无论是否到期,若有特殊情况老师可随时索还,如多次催促不还者或丢失者按原价三倍赔款。

9、读者应爱护图书,未经许可私自带图书出室,以盗窃图书论处。

10、班级将定期开展读书小博士的评比活动,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认真读书有所收获的要予以奖励。

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篇3】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修养礼仪、生活休闲、杂志期刊等各类书籍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时间:

1、图书只供本公司内部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2、为了给职工读书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天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概不受理,借书需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

四、借阅方式及规定:

1、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1个月,到还书日期应及时归还(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读完需续借者,应提前与图书管理员联系,确认没有其他职工借阅此书后,进行续借(续借一次为限)。若到还书日期后三个工作日仍未归还者,记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三次暂停其借阅资格三个月(从图书还清日开始计算);

2、已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职工方可借阅;

3、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时被发现图书损坏,要按所借图书的3倍以上赔偿,并且在要全公司OA系统上公布被处罚人员名单!

4、图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到还书日期由借阅人本人还,不得让他人代借、还图书;

5、图书的借阅、归还、续借都需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图书馆图书;

6、借阅、归还、续借图书都需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表>,并做好电子档录入;

7、所有离职人员必须查核<图书借阅登记表>,若有未归还图书,应与图书管理员联系尽快归还,若不归还图书也不执行图书赔偿规定者公司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图书的3倍金额作为图书赔偿金,并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待借阅人与图书管理员联系,对此事已做明确答复者,公司将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职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阅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损坏赔偿的规定:

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图书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人应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的图书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的,其修护费由借阅人负担。

六、图书馆管理:

图书馆开放期间读者可根据图书目录选取读物,切勿围观与图书架前,不得将果皮纸屑带入图书馆、高声喧哗并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为职工续借图书方便,公司将图书管理员的联系方式进行公布,如有需要续借的图书借阅人应在还书日期前与图书管理员进行电话或短信联系,在得到图书管理员的确定并同意后,方可继续借阅图书。

为了提倡广大职工多读书、读好书的行为习惯公司将于每周一在OA系统上公布上一周的图书借阅情况(包括借阅人名单、借阅书籍),来鼓励广大职工多学习,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多了解,拓宽知识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让我们的企业文化在每个职工心中扎根。

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篇4】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开发孩子智力的钥匙。设立班级图书角,引导孩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可以让孩子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活动中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活跃思维、陶冶情操,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更好地、充分地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激发孩子读书的兴趣,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的能力,特制定“班级图书角”管理办法: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1、负责班级图书的管理,每天整理好图书,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2、负责图书角的的干净、整齐,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3、负责检查和监督不爱护图书的不良现象。

二、管理细则

1、考虑到一年级孩子的能力,班级图书角暂不设图书目录和借阅登记簿,同学们可自由选择喜爱的图书,做到轻拿轻放、随拿随放。

2、每人每次限拿一本书,看完后在书架上放好再拿另一本,不得带回家。

3、要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圈点,或撕扯、折叠、污损。对于不爱护书籍的同学,将给予批评教育。

4、图书角开放和阅读时间:每天中午和下午课外时间、或阅读课时间。其它时间,特别是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借阅。在阅读时间里,还可以进行阅读交流和沟通。

5、全班同学按学号顺序依次成为班级图书管理员,一星期一换。

6、家长委员会要协助学生管理好班级图书角,张贴读书名言,并对图书角进行美化布置。

三、其他

为了鼓励孩子们多借书、多读书、会读书,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们的能力,培养孩子们的责任心,每月末还将评出“优秀图书管理员”、“读书小能手”,并给予奖励!希望孩子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人人争当读书小能手!

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篇5】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一、借阅权限

1、教职工可借阅文艺类图书1册,借阅期限30天;其他类图书5册,借阅期限90天;如果不借阅文艺类图书,可借阅其他类图书6册。

2、学生可借阅文艺类图书1册,借阅期限5天。

3、非本校人员借阅图书,一次只能借阅一册,期限5天。

二、注意事项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由他人代借。

2、大型工具书、图册、画册只能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3、选书时,请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顺序,阅后请放回原处。借书请到借书处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按窃书处理。

4、请不要携带书包、书夹、私人图书、雨具、饮料、食物等进入书库。

5、应爱护图书,防止丢失,严禁在书中圈画、批注、撕页、污损;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原则上要求购买一本相同的图书归还,如属确实无法买到的图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6、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书库内接(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读者如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8、如因工作需要,图书馆有权催回已借出图书,读者请按通知日期交回图书。

三、续借

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在所借图书到期前10天之内,在图书馆网页上自己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借阅期限30天,每位读者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文艺类图书不可办理续借手续(社会科学部的教师除外)。

四、超期

图书借阅后请按期归还,凡逾期未归还者,视为超期。超期图书,每册每天收费1角。所有读者(学生、教职工)在图书到期后第3天起开始计算超期金额,每人每册图书按0、1元/天计算。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不超过2元,读者可自己决定缴纳超期费的时间,本次超期金额不再继续累计,且不影响该读者正常借还图书;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超过2元,学校将封锁该读者“借书证”的借阅功能,该读者须缴纳超期费后,方可正常借阅图书。

五、赔偿

读者要爱护图书,严加保管,不得擅自将图书供给他人。

因读者借阅期间造成的图书损坏、流失等情况,读者负有赔偿责任,学校视情况令其按原价的一至五倍赔偿。并向全校通报。

六、原版外文图书按照此规则进行借阅。

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篇6】

为营造公司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提高图书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途径

公司购置,员工可捐赠图书,保证图书至少7成新。

二、图书阅读、借阅对象

仅限本公司内部员工。

三、图书管理

__部门为图书的责任及管理部门,负责图书采购、保管、借阅、催还等工作。

1、根据公司各部门图书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员工业余爱好等,定期统一报批采购相关图书。

2、新购图书,图书管理员应在2日内完成书籍的备注、编号、台账、分类、陈列等工作;

3、图书台账应详细记录图书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

4、图书管理员应定期公示并更新图书目录,方便员工查阅;

5、图书库管规则:新购图书登记及台帐,按照图书的:issn编号,书名、作者、购买日期、单价进行登记。

6、员工凭工作证件借阅图书,图书管理员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对图书借阅人姓名、工作部门,借阅日期、书issn编号、书名,归还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借阅人和图书管理人签字。

7、图书陈列应做到分类清晰、方便查阅、标示明显。

8、图书保管应做到“八防”,即防尘、防潮、防光、防火、防霉、防虫、防鼠、防盗。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9、图书管理员定期进行图书盘点,对图书遗失、破损等情况进行统一报批处理。

四、图书借、阅

1、图书管理员负责公司图书借阅手续的办理;

2、公司阅览室于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开放,员工可在本时间段内浏览相应区域的图书,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私自携带出图书室或撕剪。

2、其他时间看书,或将书带出阅览室,须在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并在30日以内登记归还。超期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3、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

4、员工需爱护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

5、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须尽快配合办理还书。

6、员工还书时应先对图书进行自查,图书管理人员对所还图书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完成归还流程,按规定放置图书。

五、罚则

1、逾期3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2、故意损坏或未经允许撕剪图书,按双倍书价赔偿;

3、不爱惜图书,随意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的,处以罚款5—10元/次。

4、未办理图书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10—1000元/次。

图书借阅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篇7】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3、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4、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

二、借阅规则

1、学生以集体借阅的形式借书,每班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借书,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0本(一年级—四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0本(五—六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30本(七年级—九年级),期限为一周(寒暑假除外),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教职工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5本,期限为三个月,到期须续借。

2、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赔偿。

3、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放假时,应在临走前还清所借图书。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10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四、图书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图书室是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图书管理人员应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二)规范执行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三)衣冠整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四)接待读者热情诚恳,耐心细致,急读者之所急,想读者之所想。

(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尊重读者,不恶语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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