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

时间:2024-03-14 17:35:16 由 jady 分享 浏览

制度可以规范行为,减少不规范行为的出现,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1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

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

4、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

5、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

6、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

(二)公告栏

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学校重大事项,最新工作动态,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事项。

(三)教职工、学生家长来信来访

1、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或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建议和意见,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定时开启、收集、汇总。

2、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对教职工、家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

属于常规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按阶段公开,属于短期工作的要随时公开。学校在每学期或每学年末,要将校务公开的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的监督。

五、校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事项的性质确定。

学校要根据具体实际,按有关要求,由党政工共同协商确定公开的范围,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校务公开沿着正确的轨道方向健康发展。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2

为了确保劳动教室起到真正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它的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1、劳技教室的整体布局以展现动手能力主旋律。

2、进入劳技教室时要保持良好的秩序,严格课堂纪律,学生在室内活动操作,要保持安静,不准喧闹。

3、指导老师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材料,开展好课余兴趣小组活动,每次活动要有准备、有内容、严格操作规程、提高质量。

4、在劳技教室内,墙上要有名人名画,展示橱内要有师生的作品。

5、“劳技教室使用规则”、“劳技器材管理制度”等应上墙;

6、劳技教室要保持整洁卫生,教学用品注意日常维护。

7、劳技器材用完后,放置在器材室的相应橱内并摆放整齐。

8、离开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四十七、劳动器材室管理制度

1、劳技器材要分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物相符。

2、劳技器材应按要求分类存放,定期保养,规范使用。

3、要妥善管理。严格器材的借用手续,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借。严禁私自占用器材设备。

4、每学期清点检修一次,损坏物件要及时申报,经审批后予以注销,做到帐物相符。

5、要爱护器具,合理使用,操作规范,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做好室内的清洁工作,物品定位摆放。

7、离室前要关闭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注意保存佳作精品,并摄影存档。

劳技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劳技室为劳技课利用教室、劳技课由劳技指导老师指导下操作。

2、劳技课前指导教师应做好各项准备和检查工作,确保各种工具无安全隐患。学生进入劳技室后,劳技教师应教育学生不能乱动工具。

3、宣布可以操作前劳技教师应强调本课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导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在操作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学生动向,注意安全第一。

4、学生进入劳技室以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座,认真填写劳技室使用登记表,如发现工具损坏及时向老师提出,爱护公物,对故意损坏工具者加倍赔偿,对不服从指挥的学生,劳技教师应及时做出处理。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3

__中学控烟制度

为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在中学控烟、禁烟、创无烟学校的有关规定,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全校教职工的&39;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制订控烟制度如下:

一、提倡不吸烟、不相互敬烟。

二、教室、办公室禁止吸烟,禁止校园内游动吸烟。

三、吸烟请到吸烟室(教师休息室),烟蒂不得乱抛。

四、学校由工会不定时对各办公室进行抽查,发现烟蒂的,取消文明卫生办公室评选资格。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4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

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

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等。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

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有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

4、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

5、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

6、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

(二)公告栏

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学校重大事项,最新工作动态,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事项。

(三)教职工、学生家长来信来访

1、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或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建议和意见,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定时开启、收集、汇总。

2、对收集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对教职工、家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

属于常规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按阶段公开,属于短期工作的要随时公开。学校在每学期或每学年末,要将校务公开的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的监督。

五、校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事项的性质确定。

学校要根据具体实际,按有关要求,由党政工共同协商确定公开的范围,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校务公开沿着正确的轨道方向健康发展。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5

总则

研究生会是校团委总支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会下设办公室、心理部、社团部、生活部、实践部、体育部、外联部、文艺部、信息网络部、宣传部、学术部、组织部等12个直属部门,下属机构包括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和各下属社团等机构。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研究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证研究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研究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研究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在研究生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均为研究生会正式成员。

研究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获得履行研究生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

(二)通过正当途径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

(四)参加研究生会的活动;

(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研究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生会决议,积极参加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设定以下三个部分:例会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出勤管理和日常行为管理。具体包括:

(一)例会人员管理(包括部门会议和内部会议)

目标:使例会充分发扬集体性、民主性、广泛性、参与性、严谨性和目的性。

1、集体性要求:

(1)每次例会人员按要求必须按时到场;

(2)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

2、?参与性要求

(1)无论干部干事都应积极参与决策方案的讨论,和一般问题的意见发言,并努力做到提出有建树的、科学的、实用的意见。(对每次例会能提出重要的意见及工作方案者会后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5分,部门会议加2分);

(2)对会议发言踊跃并对会议内容有益者,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3分,部门会议加1分;

(3)对会议顺利进行有贡献者(主要针对会议中途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人事部对其考核评定中的责任心加分,具体分数视情况而定。

3、严谨性要求:

(1)扰乱会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

(2)对例会时言谈举止有损会场气氛者予以扣分,全体会议扣5分,部门会议扣2分;

(二)工作人员出勤管理(包括活动和日常工作)

?目标:针对研究生会的各种级别和类别的工作,工作人员要求积极参与并做到尽职尽责。

1、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时

(1)迟到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

(2)旷工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

(3)中途无故退场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

2、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量

(1)未能完成安排的职能工作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

(2)工作中有重大失职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

(3)工作中谈论或擅自处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12345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6

学校体育活动室规章制度

1、体育活动室只供学生锻炼身体及进行室内体育活动。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垃圾、吃零食等。

3、爱护室内设施,不得损坏器材设施,不得随意搬动,不得在墙和其它设施上乱写乱画,损坏设施要照价赔偿。

4、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打闹和大声喧哗。

5、坚持每天检查制度,防止器材损坏及丢失,防止火灾。

6、不相干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室内,更不得采取鲁莽手段强行入室。

学校舍务管理委员会活动室规章制度

1、舍务管理委员会文化活动室开放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周六、周日:上午8:30—10:30;下午3:00—4:30。

2、为了便于管理,进入活动室的同学凭借一定的证件。

3、活动室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高声喧哗,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和良好的秩序。

4、提倡健康有益的多种活动,严禁在活动室进行赌博、传播邪教、聚众闹事等非法活动。

5、入内活动者要爱护室内设施、器材,保证室内活动器材摆放整齐。活动结束时,要将活动器械进行整理、放回原处。严禁随意搬动、摆弄电器和灭火设备,做到人离灯息、关闭电器。严禁将室内物品私自带走或外借。不准践踏桌椅,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6、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应该团结友爱、文明娱乐,相互谦让,树立良好的`活动气氛,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活动阵地。

舍务管理委员会

学校棋类活动室规章制度

一、我校象棋活动室向学生开放,以满足学生校园文化活动为基本职责。各班在棋类室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场负责纪律与安全,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二、活动室内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三、严禁打闹、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相互尊重对方。

四、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结束后关好电源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设备故障性损坏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在活动结束后将物品归放原位。

五、活动室开放时间:向相关负责人申请。

六、平时以班级为单位,利用活动课或课余时间开展相关的活动。

七、各班级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管理工作(借用、管理、损坏赔偿、回收归还等),确保每学期结束时如数回收各种棋类。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与我校教育教学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特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z县乐康镇第二小学,位于z县城松岭路。属z县乐康镇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小学,上级主管部门为z县教育局。教学语言是普通话。使用的文字是国家的规范汉字。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县、市级一流校风、一流队伍、一流设备、一流校园、一流管理、一流质量的素质教育一级甲等学校。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以__“三个面向”为指针,坚持办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宗旨,适合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全面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形成以少年军校和游泳项目为主要特色,把学校创办成“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科研有成果”的学校。

第五条:学校以“文明守纪、勤奋健美”为校风、“严谨治学、改革创新”为教风、“勤学苦练、开拓奋进”为学风。

第二章学生及学籍管理

第六条:学校招收服务区域内年满七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适龄儿童必须在家长带领下,持入学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才能正式取得我校学籍。

第七条:插班生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方可持有关证件来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八条: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本校的规章制度制度。

第九条:学生因事或疾病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批准。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病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由学校转呈中心校或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该生的实际学历程度,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再由学校决定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条:评价学生要符合教育方针、义务教育的性质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实行等级制度,用正面鼓励的评语激励学生进步。切实做好学习有困难学生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修业年限为六年,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制度书。

第十二条:大力表彰品学兼优以及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设立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等项目奖励学生。每学期由各教学班提出初评名单,经上报学校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极个别错误比较严重的学生,由班主任整理材料,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然后由校务会议讨论,按该生错误的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或记大过的处分。对受处分后有较好表现的,可以提请校务会议讨论批准,撤销处分。不得开除学生。

第十四条:要防止学生中途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先作家访规劝,再报告学校,由学校做工作,如不能规劝成功,学校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学校的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十六条: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将德育摆在重要的位置,校长全面负责,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根据小学生的特点,根据德育工作总目标,坚持以“五爱”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为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基础。

第十七条: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一名班主任,班主任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每个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鼓励性的评语,对学生作出综合客观的评价。

第十八条: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十九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全校工作,不得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要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加强教学全过程的管理,认真抓好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检测等五个环节的工作。要认真备课,学习新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标以及学科的编排体系,结合教材和学生的认知特点选择教学方法,精心备课。要上好课,明确目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合理分配教学时间,挖掘课堂一切有利因素,有机渗透思想品德和环保意识教育。要精心布置和认真批改作业,学生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度要适度,数量要恰当,原则上一、二年级不留书写的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作业量控制在30分钟左右,五、六年级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批改作业要及时,批改符号规范。要认真辅导,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有针对性进行提优补差的辅导,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第二十一条:教材使用必须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教学时,要充分发挥教材的优势,注意扬长避短,稳妥地实施素质教育。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学校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或对教师进行考评。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营造浓郁的科研兴教氛围,提高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热情和科研水平,构建“理念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意识浓、科研能力强”的科研队伍,完成好课题研究工作。

第二十三条:要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点,发挥美育功能。体育、音乐、美术、信息、自然、英语要到操场和专用室上课,充分发挥专用室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学生每日要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必须符合上级规定。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爱劳动、爱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要爱护公物,爱惜书籍文具,不浪费粮食。培养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二十六条: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坚持每天30分钟的节目播放,办好校园新闻,开设广播系列讲座节目。

第二十七条:加强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指导,密切注意与学生家庭、社区等校外活动机构的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人事、行政、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十九条: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办学单位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主任等人员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校长是学校行政最高负责人,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行政、评价等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及权利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2、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39;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3、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或采用竞聘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有权对教职工聘任、解聘、分工与管理。

4、财务权。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教师名册、学生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各种教师的考核档案,每学期实行德、能、勤、绩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政策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创造条件,充分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营造成我校高尚的教师群体形象。

第三十二条:教师在职培训,坚持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的原则,对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实现教师学历大专化。40岁以下未达大专学历教师要参加进修学习。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届教代会(行政扩大会),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四条: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室场管理、设备管理、安全工作、学习会议等制度。

第三十六条: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成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教育效果。

第五章体育、卫生、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保证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建立学校卫生制度,设卫生室,派专人负责,建立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创设整洁优美的环境,保证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第四十三条: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

第四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我保护等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严防学生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六章校产、经费管理

第三十七条:我校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办学条件和经费由县财政提供。学校努力使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符合自治区的规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学校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要迅速向侵权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做好规划,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九条:学校要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健全借还登记手续,提高使用效率,每学期进行一次清点统计,有损坏或遗失的要视情况作出赔偿。

第四十条: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向学生摊派钱物、代购学生用品及资料等。严禁乱收费。

第四十一条:学校要合理使用经费,提高使用效益。要健全财经制度,大的支出要有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每学期各种财务收支情况须经学校清帐小组或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先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行政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20__年5月起执行。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8

为了使我校的“书香校园”开展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和细则:

一、成立创建读书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学武

副组长:杨春王胜利

成员:各班班主任、语文老师

二、建立开展活动工作计划

学校根据区局精神指定活动方案计划,各班语文教师根据本班学生的年龄特征制定指导学生读书计划,计划中要明确读书时间安排。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1、图书室读书制度

(1)早读课、午间活动以及各班专设读书课都是学生到图书室读书时间,图书室工作人员要依时开放图书室,各班还要严格执行学校统一安排的第二课堂活动课图书阅览的时间表。

(2)图书室读书要保持安静,遵守秩序,爱护图书,按规定借书,做文明的小读者。

(3)工作人员要保持图书室的整洁,维护纪律,登记好借书情况和图书造册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每学期学生新书的分发工作。

2、黑板板宣传制度

(1)学校板报和班级板报应每月出一期,各栏目负责人和班主任

应确定好板报小组成员,根据本月教育主题选定宣传内容,做好指导工作,依时出好黑板报。

(2)学校板报小组应对每一期板报进行评比并公布结果。

3、读书橱窗制度

读书橱窗公布“书香校园”相关规章制度,宣传书香校园的主题、口号、读书格言等,定期更换好书推荐,展览师生征文。

4、自读制度

(1)各位老师应向学生推荐好书或报刊,班主任应定期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在家的读书情况。

(2)师生应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有专用读书笔记,做到勤写读书笔记。

5、检查制度

每周检查、每月抽查

各周的值周领导和老师对各班的书香校园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学校也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抽查,以真正做到有计划、有落实。

四、各项活动评比细则

1、“书香之星”评比细则

学校每学期开展“书香之星”评选活动,各年级按学生总数的3%的名额推荐。评比项目及标准如下:

(1)有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的读书计划,有专用读书笔记(摘录、感想或启发等);

(2)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发

挥模范带头作用。

(3)能用普通话背诵课本规定的需背诵的课文、段落、句子(会背诵经典名句,一年级5句,二年级10句,三年级20句,四年级30句,五年级40句,六年级50句,每学期读一本好书(可以是“读好书推荐”中的著作,也可以是报刊、杂志中的优秀文学作品),一、二、三年级学生能讲出读后感,四、五、六年级学生要写出读后感,坚持读报刊、看杂志。

(4)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征文、背诵等比赛活动。

(5)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能在各项读书活动竞赛中获的较好的成绩。

2、“书香班级”评选细则

(1)有具体可行的班级读书计划与班级读书总结;主题明显,切实可行;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转变,亲子阅读积极开展。

(2)班级读书氛围浓厚,人人认真阅读推荐书目,经典诵读持之以恒。

(3)班级图书角书籍丰富,班级图书管理员管理有效,《班级图书目录》、《班级借阅记录》齐全,并落实专人管理。

(4)每人每学期阅读量能基本达到《课程标准》的要求。

(5)能开展富有特色的课外阅读活动,形成自己班级的活动个性。

(6)读书有成果,有各类活动资料(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照片、读书小报、班级文化布置的照片、证书、奖状、发表文章等)。

(7)珍惜图书,爱护图书,借阅图书无丢失。

3、“书香教师”评选细则

(1)有教师个人的读书计划。

(2)能积极撰写读书随笔,一学期学习笔记不少于15篇。

(3)能经常向学生推荐读物,自己有一定的阅读量(了解阅览室借阅记录)。

(4)积极撰写论文,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区二等奖以上。希望各位老师对照以上制度和细则,切实做好读书活动,为丹达学校的“书香校园”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9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文体活动,也为了使大家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充分展示出大学生应有的朝气,特规定如下:

1、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人数;如有旷操,按班级的人数扣分。

2、每天的&39;早操,各系要保证队列整齐,如有不整齐的扣除班级量化分。

3、在我院举行的各种学生文体活动中,各系都应积极参加,配合文体部开展工作。

4、在我院召开各种学生大型会议或者晚会时,各系都应配合文体部的工作,在整队入场过程中,如发现有不配合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分及全院通报批评处理。

5、掌握学校体育教学方针,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工作。

6、与学校体育教育持联系,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体育工作的进行和同时提高。

7、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体育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发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8、协助学校管理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各方面的困难。

9、加强与兄弟院校和体育活动的交流,积极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体育竞赛,促进校际交流。

10、指导体育工作的开展。

11、本实施办法有关条文由学生会劳卫部负责解释。

12、各系学生会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10

闭路电视终端管理制度

一、各班电视机由专人管理,负责使用。

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学生一律不准私自调谐频道,不准私自收看其它信号,不准损坏信号传输线,不准打开用户终端盒。

三、收看电视时,如发现图像、声音异常,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关机。

1.无光栅;

2.图像很淡、屏道上雪花多;

3.某一个频道无图像;

4.屏幕上有许多光点干扰,有焦味、冒烟、打火或听到轻微的噼噼响声;

5.荧光屏上只出现一条亮线或水平亮线或中心一亮点。

四、人人爱护公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遇到雷雨时,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中止收看;

2.放假前,将电视机送交电教仓库统一保管;

3.平时关锁好电视机及门窗,以防失窃。

五、发现失窃或其它事故,应冷静对待,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11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不参与有偿家教,不得擅自在校外开班授课。

2、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3、教师在仪容仪表上应为人师表,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男教师不得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装、超短裙,上衣不得低胸露脐,穿戴饰物和化妆应删繁就简,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得留怪、奇、乱发型,上班时间不得穿背心、拖鞋。

4、教师要注意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不得讲粗话、脏话;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不得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抄代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收受财物;不得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教师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停薪留职、请人代教、自动离岗,不得超假、旷工,尽量不迟到、早退,坐班时间不随意进出校园。

6、教师在教室内禁止抽烟,工作时间不得酗酒,不得酒后上课、辅导学生。上课时禁止接打电话。工作时间不得组织打扑克、搓麻将及赌博活动。上班时间严禁登陆证券网站查看股市行情和上网交易。

7、文明执教,积极认真备课、上课;主动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积极利用多媒体课件组织教学活动;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制度,不得随意组织学生订阅、购买教辅资料。

8、教师应热爱学校,爱惜学校一草一木,不得随意损坏学校财产,不得随意浪费学校物质。

9、教师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得做有损教师形象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不得参与非法和不健康组织和活动。

10、老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上交县教育局处理。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12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大门。

十、任何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13

1、教师必须做好课前准备,坚决按课表上课。

2、预备铃(课前2分钟)响后,任课教师愉快地站到教室门口,关注每个学生。学生停止讲话,坐姿端正,保持安静,桌凳整齐,书本、笔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3、上课铃响后,教师精神抖擞、面带微笑走进教室。教师走上讲台,愉快地注视每一个学生,班长喊“起立”,教师待每个学生集中精力立正后,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好”,同学们齐声招呼“老师好”,教师微笑着说“请坐下”,学生方可坐下。

4、老师必须全身心投入,关注并确保每个学生在课堂上学得紧张,学得好,并多用激励和鼓励的语言。

5、上课发言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发言。师生讲普通话,声音响亮,书写工整。

6、师生不得随便离开课堂。迟到的学生必须站在教室门口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入教室,不得从后门擅自进入;因故需要离开教室的必须先举手说明原因,老师同意后方能离开。

7、教师不带茶杯、手机进课堂,不坐着上课。

8、学生必须聚精会神地学习,按时、认真、独立地完成作业,书写工整。不得做小动作,不得东张西望,不得喝茶,吃零食。

9、学生违纪,教师要及时制止,待课后再处理,学生不得顶撞老师;教师不得体罚学生,不得叫学生停课。

10、看书时眼睛离书本一尺,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上晚自习的教师进班督察。

11、自始至终保持课堂纪律,缺课学生作好记载并及时反映给班主任。

12、下课铃响后,教师不得拖堂,立即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教师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再见”,同学们一齐打招呼“老师再见”,尽量让老师先走出教室。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14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整洁、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改变校园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研究制定我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具体要求

1、校园内必须坚持每天打扫、发现即清除,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干净

2、教室无纸屑、果皮、口痰等垃圾,清洁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3、窗子、窗台每天都必须抹干净,做到窗明几亮,无明显灰尘和痕迹。

4、教学楼的阳台、场边花带的瓷砖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5、厨房、食堂必须随时打扫,不管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坚决杜绝卫生死角。餐具摆放有序、干净整洁;蔬菜应单独储放在干净卫生的地方,并分类摆放;食堂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自身的清洁卫生,要勤洗头、勤洗手、勤换工作服和工作帽。

6、教师宿舍楼前后应定期打扫,随时保持干净卫生,走廊、过道无纸屑、果皮、菜皮等垃圾。

7、校园内的所有厕所每天必须冲洗1-2次,要做到干净卫生,无异味。

二、具体措施

1、校园内的环境卫生采取班级分片负责制,各班必须严格做好学校指定区域的清洁卫生,要随时接受检查。

2、食堂的环境卫生由食堂工作人员自行负责,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打扫,要随时保证干净整洁。学校随时督促检查。

3、教师宿舍楼原则上是由教师自行打扫门前雪,楼梯由楼上的教师轮流打扫。以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整洁为目标,实行不定期打扫。

4、注重保持,坚决杜绝乱丢乱甩的不良行为,每发现一次按“文明礼仪”评比细则扣分。

二、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保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决定把校园的环境卫生情况纳入学校班级“文明礼仪”评比范畴,由值周教师对班级实行量化考核,每周一小评,每期一终评。食堂由分管领导不定期检查,每发现一次食堂不干净、不整洁,扣食堂工作人员5-10元。教师宿舍楼按照各自的区域自行打扫的原则,由学校行政领导检查。若一期中有三次不合格,记该教师“不良记录”一次。

学校规章制度与实施细则篇15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1.5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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