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代的政治制度与官员选任制度

时间:2023-05-29 18:44:41 由 forever186 分享 浏览

大明朝代的政治制度与官员选任制度

  明代,中国最后一个汉民族大一统王朝,也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顶峰,其276年“不割地、不赔款,不和亲、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历史事实,赢得了许多“明粉”。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

  对比现行体制,解读明朝政治制度

  明开国初,承元朝制。但洪武帝朱元璋觉得宰相权力过大,废掉了宰相,一个人既做主席,又做总理,大臣奏章事无巨细都一一亲自处理,堪称劳模皇帝。

  但劳模皇帝几千年也没几个,后世的皇帝还是需要一位助手去承担部分责任,去协助处理一些日常政务。而分担责任其实就是分担权力,因此这个助手,必然是宰相。

  但是太祖皇帝明文规定不准立宰相,而唐、宋时期已经设立“群相”制度,即有好几个人共同分担宰相权力,这样这几位大臣相互制衡,就不必担心相权威胁皇权了。

  因此明成祖朱棣就设立了内阁(削弱的政治局常委会),内阁的人数一到七人不等,其排序一般按照阁员们入阁的时间论资排辈,最高者为首辅(总理),当然中后期也有弯道超车的情况。不过请注意,为了防止内阁做大威胁皇权,朱棣留了两个心眼:其一,内阁在明代自始至终都是正式机构,更像现在的各领导小组;其二,内阁大学士本身只有五品,只有兼任其他职务而提升职级,一般都会兼任一品、二品的虚职,而因为明代的一品其实都是虚职,没有具体分管,只有声望较高(含权量较高)的大臣才能获得,因此明代的一品官实际上就是正国级,正二品就是实际的副国级,这样才能与现行体制对的上号。

  因此,六部尚书与督察院御史(中纪委书记)、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长)都相当于政治局委员,副国级干部。这八位加上通政司使(国务院秘书长兼信访总局局长)就是明代的“九卿”,但通政司使地位略低于前八位,是正三品,这个状况与现行体制也是相符的。

  督察院其实更像是即将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正式的国家监察机构,左都御史(国监委主任)统领各路言官;而锦衣卫更像是中纪委与国安部部分职能的整合。很多人谈起明朝就会想起赫赫有名的“东厂”,这种特务机构自然不是现代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了,因此这个机构无从类比。

  为何六部尚书类比为政治局委员需要再说明一下,因为目前国务院下设26个组成部门与20余个直属机构,都是正部级建制;明代只有六部,平均每个部实际承担现代3-4个部的职能,因此类比为副总理更为合理。

  “六部”大家都比较熟悉了,六部之首是吏部(中组部),负责官吏的考核、升迁,正二品吏部尚书(中组部长)历来有“天官”之称。因为人事大权都是重中之重,所以明代除了极少数时期,都遵循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吏部尚书不得入阁”(中组部长不入常),为的就是防止吏部尚书大权独揽,成为事实上的一人宰相。

  接下来是户部(分管财政+农业+税务的副总理),下设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全国各地的钱粮税收;礼部(分管文化、教育、外交、编制的副总理),很多人认为礼部就是教育部加外交部,首先外交在明代的重要性远远不如如今,而且礼部管科举,科举更像是高级公务员选拔制度,通过考试的人最高可直接做到七品翰林,在这个角度上,礼部其实是在发挥中央编办的作用;兵部(国防部),兵部尚书(防长兼军委副主席)管日常军务;刑部(政法委);工部(住建部+三峡办+黄委会的分管副总理)。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为两京制,不仅北京有六部督察院,南京也有一套同样的班子。因为明朝最初的首都为南京,明成祖朱棣迁都后,就在南京保留了一套班子名义上总领长江以南政务,但实际上除了户部与兵部有实权外,其他各部都是虚职,一般都是打发养老的去处(人大政协)。

  六部除了政务人员外,还有专门监察六部的六科(中纪委派驻纪检组),六科的一把手给事中虽然官只有七品,但是对六部办事不利、贪污腐化的情况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甚至如果六科认为皇帝的旨意有不妥的地方,可以“封还”,拒绝执行。当然这种情况出现的很少。从这点可以看出,明代的纪检组长比如今的监察力度要强,不过在十八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后,各纪检组落实“三转”,监察力度有了很大的进步。

  督察院(国监委)、刑部(政法委)、大理寺(最高法)统称为三法司,可类比公检法+国监委。

  再简单说一下地方。

  布政司使类比为省长,各巡抚最初类似中央巡视组组长,是中央的三品官员挂职临时担任的,但是这组长好任命不好免职,临时机构逐渐的成为了常设机构,各巡抚实际上成为了地方行政长官,巡抚之上设总督,一位总督可督数省(建国初期的五大局)。

  我国在建国初期分设了东北、华北、华南、西南、西北五局,一局统领数省党政军大权,后毛主席一声令下,“五马进京”,地方才逐渐分散为30余个省级行政单位。

  地方力量过强,有可能威胁中央权威。明嘉靖年间东南总督胡宗宪暗通内阁阁员严嵩,对外打击倭寇等黑暗势力,对内整顿吏治,深得民心,一时风光无两。而后遭到几乎其他所有势力的共同打压。严嵩本人结党营私,贪腐严重;胡宗宪作风霸道,儿子在外勾结商人全国知名(被海瑞整过),因此最终二人双双入狱,下场令人唏嘘。

  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首创的内阁则成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军事官制,明朝设锦衣卫,武官第一次掌有监察百官万民之权。明朝官制在汉、唐旧制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其官制影响一直延续到清朝,甚至是今天。

  明朝的皇帝大多不亲理朝政,使得后人容易过低地评价明朝的各个方面。而对比一下自秦至清,会发现中国的封建王朝中,延续时间超过260年,且没发生过分代(如西汉、东汉)的只有唐、明、清三朝。再比较文化、经济、军事等领域,明朝也都名列前茅。这不能不让人疑惑,就如清代史学家赵翼曾慨叹:“不知主德如此,何以尚能延此百六七十年之天下而不遽失,诚不可解也。”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提到明朝的官制。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制度。它关系到这个政权的盛衰,关系到当时社会的安定或动荡,关系到当时人民的生活。而且清承明制,所以可以说明朝官制在中国延续了近五百年,支撑、维护了中国明朝和清朝的统治。

  明朝除宗室外,文武官的封爵分为公、侯、伯三级,封爵上各加地名为封号,只有岁禄,并非实际的封邑。

  明朝的散官制度与唐宋时不同,表现为按官授阶,因此散官的地位与作用下降。与官品相配,明散官也分为九品十八级,从九品至正五品及正、从一品每级又有初授、升授两等,从四品至正二品则有初授、升授、加授三等。散官的授予办法是,初授或升授某品官,司时赐予初授散官;初考称职时,赐升授散官;再考功绩显著者,赐加授散官。考核平常者,不赐升授或加授散官。除给散官外,文官一品至五品,武官一品至六品,经再考,可参照散宫同时授予勋级。因此,散官与勋级既是附加性官衔,又可视为考核制度的补充,但与实职和俸禄并无关系。明之文散阶有四十二阶,明之武散阶三十阶,文勋十级, 武勋六品十二阶。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内外文官岁给俸禄之制。最高者,正一品官为一千四十四石;最低者从九品,六十石;未入流者,三十六石。均米、钞、本、折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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